各片林业站,各乡镇、街道林业工作站:
我市自2004年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,各乡镇(街道)和相关建设单位在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公益林林分质量不断提高,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。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,我市公益林不仅受到冰冻、雪灾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破坏,同时,有些地区也遭受人为的破坏。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建设和管理,巩固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,确保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临安市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自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时间
2009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。
二、自查范围
本次自查的范围为省重点公益林、杭州市补公益林。
三、自查内容。
1、生态公益林保护质量自查。重点检查2009年公益林内森林火灾、林业有害生物、林政案件等发生情况等(详见附表一)。自查结束后请提交《临安市生态公益林保护质量自查情况统计表》,由片林业站汇总后上报林业局生态办。
2、生态公益林设施自查。重点检查公益林内林道、生物防火林带、公益林标志牌、宣传牌等(详见附表二)。
3、省重点公益林林分因子调查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≤0.4的公益林小班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。调查后请认真填写新的公益林小班卡,原小班卡内容一律不动。≤0.4的公益林小班已通过网络发到各片站,请各乡镇(街道)林业站及时与片站联系。
4、公益林护林员、监管员考核自查。按照《临安市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临安市生态公益林监管员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内容进行逐条对照,以实事求是、认真负责的态度填写评分表。各片林业站做好评分表汇总统计。护林员由监管员考核,监管员由分站站长和分管站长考核。
四、自查组织
本次以乡镇、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自查工作,在乡级自查的基础上,各片林业站抽取公益林面积的30%进行核查,核查结果以局面形式上报林业局生态办,以后每年按此比例抽查。
本次自查和抽查的结果,将作为年终公益林护林员、监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,也将作为评估公益林建设单位建设成果的重要依据。
二00九年十一年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