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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开展省重点公益林“分类补偿、分级管理”试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7-23 10:01:27   点击率:624

 
关于继续开展省重点公益林“分类补偿、分级管理”试点工作的通知
 

各有关乡镇、街道林业工作站:

我市被省财政厅、省林业厅列为省重点生态公益林“分类补偿、分档补助”的试点县。为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,检验分类标准试点成效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。

生态公益林“分类补偿、分级管理”的主要目的在于按照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、通过对林分质量的优劣进行分类、并根据不同林分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,达到省重点公益林补偿优质优价,真正起到对生态公益林实质保护的目的。

二、精心组织,认真实施。

生态公益林“分类补偿、分级管理”试点工作,需要上山实地调查,召开不同类型会议,签订各类协议,工作量大。因此,各试点单位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。

三、自愿申报,规范操作。

1、自愿申报。愿意参加试点的单位应在7月10前向市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交本村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其它相关材料。

2、立项。林业局经审核后,确定试点单位。

3、调查规划。本次试点工作由临安市林业勘测设计所负责调查规划,并按规定收取调查规划设计费用。

4、验收。试点工作完成后由市财政局、市林业局等单位组织验收。验收合格后按不同类别拨付补偿金。

 

拟列为新试点单位名单:

钱王铺村、东坑村、青山殿村、沈家坞村、大峡谷村、昌化林场

继续参于试点单位名单:

   白沙村、顺溪村、昱岭关村